张总和李总两人合资开了一家“小马食品有限公司”,张总占股60%,李总占股40%。
去年年初,李总因为身体原因打算回老家休养,便和张总商量把自己40%的股权以20万元转给张总。
两人签了一份简单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总分两次付清款项,李总不再参与小马公司的经营了。
因为彼此信任和不太了解《公司法》,再加之公司业务繁忙,他们既没去工商部门做股权变更登记,也没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一年后,张总和小马食品公司的生意越做越大,张总认为自己是唯一的股东,想引进新的投资人。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新投资人要求查看公司股权结构,发现工商登记上李总还是股东,就觉得张总骗了自己,于是不同意投资。
更麻烦的是,李总在老家听说公司盈利不错,突然反悔说股权转让没登记不算数,要求张总再补20万元差价。
两人闹到法院,最后虽然法院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张总为了证明自己是实际控制人,光是收集证据、诉讼就花了大半年时间,原本谈好的投资也不了了之。
一、《公司法》怎么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之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举个例子,生活中买房子要过户,股权变更也需要通过登记来“过户”,这样才能更好地证明是你的。
但这里有个关键点: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这个协议生效的条件,而是对抗第三人的前提。
换句话说,即使没登记,只要双方签了协议、支付了转让价,股权转让在两个股东之间也是有效的。
但如果第三方(比如新的投资人、公司债权人)不知道股权转让的事,仍然可以依据工商登记信息来主张权利。
就像张总遇到的情况,新投资人只认工商登记,李总也能利用未登记的漏洞反悔。
二、股权转让不登记有哪些风险?
1.股权归属争议
工商登记是最直接的股权证明。
如果转让后没登记,原股东可能像李总一样反悔,甚至偷偷把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举个例子,甲与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实际参与A公司经营并分红,但因未登记,甲在公司注销后起诉要求解除协议,虽然最终认定协议有效,但过程波折不断。
2.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原股东在转让后又把股权质押或卖给不知情的第三方,并办理了登记,新股东的权益就会受损。
比如甲把股权转让给乙但没有进行登记,后来甲又将同一股权质押给丙(不知情)并登记,丙作为善意第三人就有权优先受偿。
3.处罚风险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相应的罚款。
三、股权转让之后登记该怎么做?
1.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要明确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股权交割时间等关键内容。
张总和李总就是因为协议太简单,才给后续纠纷埋下隐患。
2.公司内部程序
第一,召开股东会,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第二,修改公司章程,将新股东信息写入章程。
第三,变更股东名册,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工商变更登记和税务登记
准备好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在30日内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以及税务相关。
完成登记后,新股东的身份才正式得到法律认可。
在处理股权问题时,一定要牢记“先登记,后交易”的原则,别让一时的疏忽变成日后的大麻烦。
正如那句老话:“亲兄弟,明算账”,在商言商,依法办事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