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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押金……该如何处理它们的财税问题?

发表时间:2023-06-20 10:00:11 浏览:289

现在购物电商节越办越大,商品的满减优惠、叠加使用一系列的操作让用户头晕目眩,现在的电商节还有一个花样让很多用户又爱又恨,那就是开通了先付定金、订金、押金后付尾款等付款模式。

那么定金、订金、押金又有哪些财税问题需要处理呢?

首先是老生常谈的定金和订金之间的区别:

简单来说,定金是一种担保金,具有法律效力、付款方违约时定金不退、收款方违约时定金双倍退还。

订金是一种预付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不管哪一方违约都需要退还订金、退还金额双方自行约定。

至于双方的财税处理,具体是这样的:收到定金一方直接将定金计入其他应付款,无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当付款方违约时,收款方需要将定金转为营业外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付款方可以凭借相关凭证,将这笔定金的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收到订金一方需要向付款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当任意一方违约需要退还订金时,根据实际情况记录订金,收款方如果手上还有剩余订金,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其次就是押金,押金不属于相关规定中的价外费用,所以一般情况下押金不征收增值税,不过如果是包装物的押金,像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是直接计入销售额并缴纳增值税。

如果包装物押金一年以上没有退还或者一直都没退还的,将这笔押金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再就是违约金这种款项,违约金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很常见,主要还是因为凡是交易基本上都要签订合同,而合同文书上势必会有违约金条款,所以违约金经常会出现。

违约金的财税处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同没有执行时就要赔偿违约金,一种是合同已经执行但是还要赔偿违约金。

第一种情况下的违约金,因为合同还没有执行,所以应税业务并没有发生,此时的违约金不属价外费用,无需缴纳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下要分辨违约金究竟是不是价外费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如果是因为销售方违约赔偿了违约金,那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付款方违约赔偿违约金,那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所以说不同的费用,处理财税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具体如何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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