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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公司,股权平分是大忌

发表时间:2023-03-07 09:52:17 浏览:461

A和大学室友BCD四人一起开公司,A问:“那咱股权应该怎么分呢?”

B说:“咱关系那么好,平均分一人25%怎么样,这样对大家也平等。”

ACD均表示赞成,毕竟中国人讲究义气二字。股权平分也是中小企业中常出现的情况,这其实是开公司之大忌。

为什么不能股权平分?

公司决策需要最终拍板人。股权可以理解为对公司的投票权。四人围绕“感情”二字,抱着遇事好商量的态度均分股权,当公司经营到一定程度时,AB想分红、CD想扩大经营规模,这时候该怎么办呢?退一步讲,如果ABCD妥协,事后发现扩大经营规模还不如分红,大家都是同股同权,AB和CD之间真能不出现隔阂吗

当公司陷入危机、走到命运的十字路口时,更需要一个能做决定的人。我们不能把公司的命运交给与个人利益弱相关的人手里,老话说得好,权利越大责任就越大,能够承担最大后果的决策者才是危机时我们要选择的人。在股权平分的情况下,这样的人是不存在的。

当公司经营到一定规模时,股东们会通过股东会选举出董事以经营公司。股权平分的情况下,可能会把董事置于两难之地。这么比喻或许不太恰当,但董事也是个打工仔。面对老板们的不同想法,比起思考哪个老板更正确,对于董事而言“活下去”可能是更重要的,如何平衡好各位老板便成了第一要事。

多劳者应多得,贡献最大者为最大股东。还是ABCD四人股权平分,其中AB负责干货,CD不干活光出钱,这种合作模式也是实务中经常出现的。若公司经营不善,ABCD极易出现隔阂,毕竟主要业务由AB负责,有没有好好经营只有AB心里最清楚;就算公司经营得好,四人之间也易出现隔阂,毕竟AB两人足以撑起一片天,还需要CD干嘛呢?结果往往是,由于贡献最大者没有得当对等的待遇,四人不欢而散。

如果股权平分已成定局,最好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协商签订股东协议,尽量满足多劳多得。只有做到权利责任一致,公司才可能走得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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