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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跨区业务,这些税务问题可得注意!

发表时间:2022-04-27 09:30:30 浏览:1269

在如今这个交通十分发达的时代,公司开展跨区业务已经不是什么新奇事。都说商场如战场,只有不断地开拓新的市场,公司才能发展得更好。

所以在这种市场环境下,了解公司开展跨区业务所要面对的涉税问题可以说是公司发展的一门必修课,那么关于跨区业务到底有哪些知识面呢?

接下来就一起通过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开展跨区业务和开设分公司的区别

因为开展跨区业务和开设分公司可以说都是在异地发展经营,所以在不少人心中,只要业务范围不在公司注册地就需要开设新的分公司了。

可是大家都知道这二者存在很大的区别,如果经营的时候发生混淆,比如明明业务发展已经属于需要开设分公司的程度了,但是因为经营者的不了解,没有及时办理正规的程序,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违法经营范畴。

所以我们需要明白开展跨区业务和开设分公司之间的区别。

二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企业主体是否在异地常驻。如果企业主体重点已经迁移到异地的话,就是需要在异地开设分公司的。判定企业主体是否常驻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判断企业的在异地人员以及资产来进行评估。

如果公司只是派出了一些员工来处理这个项目,但是企业的大部分员工和主体项目仍然在原地的话,就不构成常驻企业。

再比如,像经营业务是在各地办理文化展会和外出商业活动多的传媒宣传公司,在异地开展项目是公司主要的经营方向,所以这种流动性强的经营性质也不属于常驻性企业。

所以当企业在异地开展业务的时候不属于常驻性企业,那就并不是需要开设分公司的范畴,也就不用专门成立一个分支机构进行额外交税。

因此当公司的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不在一个地方的时候,一定要分辨公司主体是否有迁移,如果没有,那就是属于开展跨区业务。

虽然说开展跨区业务需要办理的步骤没有开设分公司的多,但是办理开展跨区业务的话仍然需要很多的材料,下面就来讲述一下要办理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开展跨区经营涉税项目要办理的材料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也就是公司向公司注册地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证明的原件。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也就是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原件,可以出示企业同意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的原件。

另外有一点需要注意:上面提到的材料,只要不是原件,比如复印件、打印件等形式的都是需要加盖公章的。所以要特别注意材料是否有效。

这里我以建筑业开展跨区经营涉税项目所要注意的事项为例:

建筑业公司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之后,需要在公司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

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打开电子税务局官网-点击跨区涉税事项模块-点进之后填写一张跨区涉税事项报告表,注意有*号的板块是必填信息-按照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提交完成,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受理之后,向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验-报验之后,等待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一个小贴士:在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时候,我们可以拨打税务机关的官方电话请求主管税务机关加快受理流程。

既然知道了开展跨区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之后,那么跨区经营业务所涉及的财税问题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开展跨区经营业务的涉税问题

1、项目开票是在公司注册地开还是项目经营地?

答:在公司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发票,但是在开票的时候一定要写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

项目报税的话也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的跨区涉税事项进行报税的,而报税完毕之后,需要到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相关的税款。

各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不一样,有的税务机关在网上就可以办理预缴,有的则是需要在税务机关办理。各地的要求不一,所以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具体要求是什么,这样可以节省办理时间和精力。

2、项目在经营地点的税务机关完成了纳税,是否还要回到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反馈?

答:不需要。在异地的税务机关完成了纳税义务之后,只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系统就会将纳税信息同步至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并自动完成缴纳。

总结

以上就是有关企业开展跨区业务需要注意的涉税问题。

所以企业在开展跨区业务时,一定要明白跨区业务与开设分公司之间的不同就在于公司是否常驻。不要因为不了解两者的区别,最后落得明明只是想经营一个异地项目可是却被迫开立一个分公司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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