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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公司法》,老板们必须了解的知识——法定代表人

发表时间:2024-01-15 09:42:47 浏览:500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新《公司法》修订与新增的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则。不论是新旧《公司法》都规定,一家公司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

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而相比于现行《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新《公司法》修改了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由原先规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变成了概括性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原来是只能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这三类人来担任法定代表人,现在可以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这两类人担任,从这个角度来看,貌似从三种变为两种类型,貌似减小了范围,但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这个范围更大,因此新《公司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

另外,新《公司法》在第十三条还规定了法定代表人辞职的一系列后果,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即辞去他们的董事或经理职位,那么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该从这天起30天之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最后,新《公司法》还新增了法定代表人责任的相关内容,原来《公司法》对此并没有规定,而是在《民法典》第61条、第62条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责任。现在新《公司法》补充了这方面的规定,规定了法定代表人行为后果归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还规定了超越权限的法律后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与内部追责方式“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关键词:法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