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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筹划时,如何做到防患于未然

发表时间:2023-09-08 09:07:35 浏览:120

很多人啊,在设计筹划股权的时候啥也不想,啥也不考虑,结果呢出了问题再找到我们,问我们该如何解决

能解决的问题,咱们肯定尽量解决,能回答的也尽量回答,但咱毕竟不是万能的,就算是福尔摩斯来了也不可能变出证据来,是不是?所以股权筹备时,防患未然才最重要。

如何防患未然这个问题,主要针对于一般公司。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这种特殊的或个人独资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只有一个,那就不存在股权纠纷了,一个人承担所有的义务享受所有的责任。然而,一般公司有两三个或甚至更多股东,其中有的股东股权少有的多。接下来,我们将探讨一些可能成为公司股权问题的关键难点。

公司的小股东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是否能要求分红呢?无论你是谁,既然要分红你总得先提出来,所以我们需要明确表示这是每个股东都享有的权利那就是提出分红请求,但如果想真正地分红就需要先满足两个条件。

公司必须实际盈利,也就是说公司必须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那就没有盈余可供分配,如果强行分红,那是有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的,搞不好人都要进去!

第二个条件是要走个“过场”,也就是程序条件,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们必须商定如何分配利润,通常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分配,当然了如果大家愿意定向分配也是没问题的

那如果公司一直不分红,小股东该怎么办呢?

很多人想,俺就去找法院,法院啥都给判!于是许多小股东因分红问题将大股东告上法庭,既然公司不分红那咱就鱼死网破直接申请解散!

但一般情况下,法院压根不会受理此类案件,因为法律规定,除非公司在五年内没有分红,否则股东无权要求解散公司。如果五年内不应分红,而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那么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将非常苛刻。

大家都能理解,大股东希望继续发展公司,通常会将公司的收入和利润用于扩大公司规模,而小股东在当初投资时可能没有太多资金,只是想赚一点小钱。现在公司盈利了,小股东迫切希望获得分红,甚至想退出公司。如果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退出机制,小股东将难以实现退出。

此外,如果一家公司有两个股东,股权平分,虽然在理论上看似公平,但实际上可能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两位股东意见不一致,难以做出决策,公司治理可能会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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