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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70万不还变诈骗,借钱不还的有办法治了!

发表时间:2022-12-09 09:27:14 浏览:415

借钱这件事,对谁来说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借钱最怕的就是不借伤感情,借了要不回。

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从把钱借出去的那一刻,被借方就变成了“孙子”,借钱的反而占了上风。对于被借方来说,其实最难的事情就是向对方催债。

毕竟如果对方不肯还钱,债主想要维权的话很难,维权时间和成本都不少。所以很多人碰到借钱不还的人,只能一边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一边发誓下次再也不借钱给别人了。

不过,最近出现了一则新闻,也许可以给催债无能的债主一个要债灵感~

一、借了70万不还变诈骗了?

126号,一则有关借贷的新闻登上了热搜。

新闻主人公是一位戴姓女士,这位女士在几年之内以各种理由向身边的同事朋友借钱,少则2万,多则30多万。在几年时间里,戴女士对外借款的金额大约达到了70万。

戴女士在借钱的时候,经常以“家人生病就医”、“投资需要周转”为借钱理由。但实际上戴女士在借到钱后,都将借款用于购买奢侈品和洛丽塔衣服了。

在债主催促还钱的时候,戴女士则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最后相关人员报了警,警方依法传唤了戴女士。

本来,这则新闻也就是普通的借钱不还案件,没什么特别的。但,在警方传唤戴女士之后,警方告知戴女士,她这种行为已经涉及诈骗。

戴女士借了70万不还钱,这个金额的确不是小数目,但不管金额再大,只要它是民间借贷纠纷,那最多就是走民事诉讼这条路解决。

但,如果不是借贷纠纷而是诈骗,这性质可就完全不同了

戴女士面对警方的传唤,说出了“我只是向他们借钱,还给他们就是了”这句话。是的,在戴女士看来,自己这种行为只是借钱不还,根本不是什么诈骗。

但是,最后戴女士还是因涉嫌诈骗被警方依法逮捕了。

那么,我们来分析分析:为什么戴女士这个看似是普通借贷纠纷的案件,最后却会涉及诈骗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借贷纠纷和借钱型诈骗之间的区别。

两者适用法律不同:借贷纠纷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借钱型诈骗适用的法律是刑法。

两者处罚力度不同:借贷纠纷一般的处罚结果就是成为失信执行人;借钱型诈骗一般的处罚力度则是被判刑。

维权方式不同: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受害人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间长,维权成本高;而如果是诈骗可以直接报警,警方会依法受理,而后交由法院审理,维权成本相对较轻。

所以,从上述的对比内容也可以看出,如果借钱不还被认定为诈骗的话,事件的性质和严重性都会上一个台阶。而对于债主来说,如果确定借钱方存在诈骗行为的话,维权的成本投入会大大减少。

那么,普通的借款事件为什么会变成诈骗呢?我们往下看!

二、借钱被认定为诈骗的标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何分辨对方是借款还是诈骗?

最本质的一点就是:对方在借款的时候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是主观意图,要想确定的话,需要从客观事实中收集证据。

(1)从对方的主观意图来看:借款的主观意图是暂时借用,本意是暂时应急,之后会还钱的。诈骗的主观意图就是非法占有借款方的钱财,压根就没想着还钱。

要确认对方是主观意图是哪个,可以通过其口供或身边人的证词加以证明。

2)从对方的借款用途来看:在借款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要打借条,而借条上借钱方必须如实告知贷款方借款用途。

如果是借款,借款用途应该是真实的。如果是诈骗,对方很有可能是虚构捏造借款用途,以骗取钱财。

(但如果借款用途发生改变的话,也不一定就能确定对方是诈骗,需要其他证据加以证明)

3)从对方借款时的财务状况来看:普通借款的话,即使借钱方财务状况吃紧,但依旧还有还债的资产,比如房产、车子等。很多诈骗案件中,诈骗人在借款之前已经失去了任何偿还能力,但诈骗人还会通过欺骗等手段,伪装自己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4)从对方的借款后的使用方式来看:正常借款一般都是存在特定的用途,包括看病应急、投资创业等等,存在合理支配和使用的行为。

而如果借款之后,随意挥霍财产,且用途违法的话,其相关行为可作为诈骗证据。

5)从对方的还钱态度来看:借款之后,如果借钱方存在卷款逃跑、隐匿行迹、刻意躲避、掩盖真实身份等情况,很有可能就是诈骗。

上述这5点,就是判定借钱方是借款还是诈骗的要点。想要收集对方存在主观非法占有证据的话,一般就是从这5点下手。

在了解了借钱型诈骗之后,我们代入戴女士的案件:

戴女士借款用途是假的;戴女士借款时的财务状况是糟糕的;戴女士对于还钱这件事态度是敷衍的。

戴女士的这些行为都对上了借钱型诈骗的定义,因此戴女士案件涉嫌诈骗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到底该如何保证自己借出的钱可以收回呢?

三、借款时这些事情必须做

借钱的时候必须要有证据,不管是多亲的关系都要有借款证据。而就是在借款证据上,不少人都会搞不清是打借条好还是欠条好。

简而言之一句话,借条产生的原因一定是因为借贷,而欠条出现的原因不一定是因为借贷。且借条的诉讼时效比欠条的时间长,维权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所以如果要借贷的话,最好选择打借条。很多被借方都知道打借条,但是却不知道借条的正确格式。如果借条的格式不正确的话,借条的法律效力会被大大削减。

所以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打格式正确的借条!

四、总结

都说借钱是最伤感情的事情,但每个人都有碰到难处的时候,这个时候伸出援手肯定是没错的。而要想不伤感情的话,就是及时还钱,这才是维持信任、保障感情的最好办法。

遇到不还钱的人,被借方也要学会掌握不同的催债办法。

以上就是借钱不还和借钱型诈骗之间的区别,如果对方确实是存在诈骗的话,这时最好的办法寻求法律的帮助!

如果您也遇到了不还钱的人,试试这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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