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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买一套房子,亲属转让房子也要多注意!

发表时间:2022-12-06 09:23:49 浏览:585

买房这件事是无数人的梦想,而高房价也正是阻碍大家实现买房梦的最关键一点。就在大家都因为高房价迟迟无法买房的时候,你是否又想过只花10元钱就能买下一套房子?

看到这里,你肯定觉得这是在胡说八道,但是就在最近就出现了这么一则不可思议的新闻。

新闻主人公为一对父子,整个事件的起因就是老张之前购买了一套房子,是和妻子一起居住的,而老张还有一个儿子,就叫他大张吧,大张娶了妻生了子,而这个孩子在20189月要上小学了。

因为孙子要上小学,于是老张就将房子于2019年过户给了儿子大张,签订了房屋转让的合同,房屋的买卖价格只有10元。之后房子的产权证书和居住依旧还是在老张手中,可是之后老张和大张发生了争执,大张竟然自己将房屋产权证挂失了,重新办了一张。

这样一来,可以很明显看出大张是想将这套房屋占为己有了,老张当然不会同意,于是老张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要求就是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将房屋还给自己。

这个案件涉及了不少知识点,像我们接触得比较多的一个知识点就是关于亲属转让房屋这个知识点。一般来说,转让房屋是绝对不可能只花10元的,但如果是亲属之间进行赠与的话,10元转让一套房屋也是允许的。

但是大家也都大致了解过关于亲属之间赠与房屋的弊端了吧,虽然赠与房屋所花费的资金是很少,但赠与房屋后续的纳税倒不是笔小数目。

假设受让方之后要出售赠与房屋的话,还需要缴纳20%的个税,因此面对如此高昂的税额,不少人在和亲属过户房产的时候会选择采用买卖的方式。

上述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老张认为自己之所以会将房屋过户给大张,只是为了让孙子小张成功入学,现在对方还办了产权证书,自己要求取消合同,要回房子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儿子大张却声称房子是老张自愿赠与的。

最后结果就是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对过户房子的真正原因存在异议,但是双方皆认为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真正的买卖合同,就比如10元的费用就不是正常的买卖房屋价格,因此判定买卖合同无效,老张过户房子的行为属于自愿赠与,所以最后的房子就属于孙子小张了。

从这一案例也可以看出,即使是亲人也会有因利益反目的一天,因此平时还是要多为自己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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