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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不隐名的股权代持怎么还原!

发表时间:2022-07-28 09:33:34 浏览:818

之前我们曾经说到过,股权代持还原的时候有一系列的风险,需要签订一系列的文件,还有承诺书才能在还原的时候,尽量地避免纠纷。但是还是在还原的时候还是很难操作,之前我们说到是内部的股东完全不知代持人和实际股东之间存在代持协议的情况下。

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的其他股东知道代持人,而且要过半数的股东知道实际出资人的身份,这个也是要证据证明的,不能其他股东嘴上说就可以的。并且本人在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的期间,其他股东也没有提出异议,比如查看财务报表等等一系列行为,可以证明隐名股东在公司内部是不隐名的。这样的情况下,隐名股东想要显名就不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了。

本来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是因为互相信任才走到了一起,所以在对外转让股权的时候才需要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保持公司的人合性的特征,不至于影响公司的运营。

如果公司的股东一开始就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不仅仅如此,股东会议隐名股东参加,分红也是隐名股东拿,不仅仅如此,还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那么隐名股东显名就不会破坏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这种情况下,股权代持还原实际上就是一种股权内部转让。

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法律上是没有限制的。想要证明其他股东知晓隐名股东的存在,需要拿出一系列的证明,比如参加股东会的证据,投资协议,获取公司分红证据等等,可以证明自己是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的那个人,而你在行使股权权利的时候,其他股东也并没有提出异议,他们认可你的股东身份,这样实际出资人在想要显名化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显名,这个在司法实践当中也是有过判例的。

因此,股东隐名有两种,一种是对内隐名,对外也隐名;这种情形下,实际出资人想要显名,要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另外一种是对内显名,对外隐名,这种情况,你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出资人的身份被其他股东知晓和认可的,显名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显名。

注意一点,如果还是通过代持人对公司进行管理,拿取分红,而不是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也不能直接显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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