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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发表时间:2022-06-13 09:41:56 浏览:397

在过去,临时工是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说法也是在《劳动法》实施之前,在《劳动法》颁布以后,所有的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种类型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字面意义上的临时工还是正式员工,都享有一样的权利,比如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此外,对于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临时工,即使是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如果对方想要签订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企业也是需要与其签订的,并且要在合同当中明确约定福利待遇,以及相应的保险。

签了合同是临时工,没签合同是正式工?

那还真不一定,是否成立劳动关系,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应该从形式上单纯的认定,即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法律上也会认定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主体资格,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而劳动者是有劳动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劳动者需要遵循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从事相关劳动,并且获得相应的报酬;

用人单位的业务的一部分是由劳动者完成的。

这些条件才是判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不是单纯的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单纯的根据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能会引发一些更大的纠纷,如果能够在仲裁阶段解决的问题,也没有必要占用司法资源,也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

一裁终局的效果就是为了法院节约一些司法资源,也有利于纠纷的尽快解决,如果是走法院等司法途径的话,会拉长案件的解决的时间,而且案件的结果不一定会让你满意。

所以,企业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不仅仅是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更应该注意当中的一些特别的条款,如果出现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等的情况的时候,就不能单纯的认定说合同当中写了是临时工,或者说是正式工。这些都不能靠着自己的主观臆想,还是得看实际当中,劳动者为企业做了什么。是否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这点企业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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