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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后将遗产留给孙子,被判无效,为什么?

发表时间:2022-03-30 09:52:19 浏览:1232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意识也在逐渐加强。法律意识加强的一种表现就是我国立遗嘱的人数近几年有了极大地提升,大家逐渐懂得了遗嘱的重要性。但是遗嘱事关重大,稍有不慎遗嘱就等于白立了,下面这个案例就是立遗嘱的错误示范。

爷爷去世前立了遗嘱,在遗嘱中爷爷表明要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孙子。之后,在这位爷爷去世半年后,孙子想将爷爷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他的其他家人不同意,孙子就将他们起诉到了法院。按理来说,爷爷在遗嘱中都说了要把房产留给孙子,那么孙子过户房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孙子的起诉应当是十拿九稳的,可是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却出人意料。

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孙子败诉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孙子做错了一件事,这也是立遗嘱中非常常见的一个错误。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就是遗嘱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孙子女并不是继承人。所以这位爷爷将房子留给孙子就不是遗嘱,只能叫做遗赠。

遗赠非常特殊,遗赠需要被遗赠人在60日内表示自己接受遗赠,这份遗赠才能起效。而这位孙子在爷爷遗赠60日内都没有表示自己已接受遗赠,半年时间遗赠早就失效了,这也就是孙子败诉的原因。

遗赠的接受方式也非常简单,哪怕是受赠人发一条短信表示自己接受遗赠都可以,当然为了保险起见,受赠人也可以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只要受赠人已经表示自己接受了遗赠,那么遗嘱就不会失效。

遗赠跟遗嘱有本质上的区别,大致如下:

1、主体对象不一样。法定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而受遗赠人不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集体组织;遗嘱继承人只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受遗赠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指定。

需要注意,非法定继承人不代表一定是无血缘无关系的亲人,像孙子女就属于非法定继承人。

2、遗产分配不一样。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赠人的财产。遗产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所以说,遗嘱涉及了方方面面,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就会导致遗嘱无效,遗产分配失效。因此,立遗嘱者一定要规定清楚遗产如何分配,遗产继承人也一定要了解遗嘱和遗赠的区别,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最后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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